Page 151 - 心輔手冊-高中版
P. 151

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貳   危機評估
                                                                                                                     第四章
                    輔導人員透過心理評估界定晤談的方向與目標時,同時也要進行危機評估。如果受輔學

               生的轉介問題涉及校園性別平等事件、家庭暴力、高風險 / 脆弱家庭、兒童及少年(未滿 18 歲)
                                                                                                                       介入性輔導
               保護事件,或其他校安通報事件,如自殺自傷、霸凌事件、法定傳染病等情事,輔導人員需
               依法知會學務人員進行校安通報、法定通報(關懷 e 起來),並進行危機事件的評估,以協

               助學生進行危機管控與安全處理。


               一、危機評估方法

                    輔導人員透過適當的評估工具輔助判斷受輔學生的危險程度,可利於及早介入,避免憾

               事發生。推薦教育部之「高關懷學生評估指標及安置輔導建議表」(表 4-9,略作修正),使
               用該表前,可先區辨學生狀態歸屬於「中輟高危險群」、「自殺高危險群」或「其他高關懷

               類型」;再檢視其問題原因是來自個人因素(含身心狀態危機、行為表現危機及學習落差危

               機)、家庭因素(含家庭功能危機、照顧功能危機)或學校及社會因素(含學校適應危機、

               人際適應危機、其他社會因素)等。















































                                                                                                                138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