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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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家學者提出看法與建議。
(六)會議討論並決議共識事項。
根據教育部國教署頒布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特殊事件學生應注意事項》,學校召
開個案會議時應審酌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家長照護能力與管教態度、學生有無中途輟學、中
途離校、犯罪或其他相關重大事由,作成決議。其決議內容可包括:1. 學生基本資料及問題
描述;2. 心理評估或學習評量;3. 輔導需求或期待;4. 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5. 系統合作具體
方法;6. 轉介之需求評估。
為發揮個案會議的最大效益,建議輔導人員在會議召開之前需先確立會議目標,並於會
前積極與相關人員先行籌畫、準備、協調與充分溝通,以促進個案會議共識凝聚、並強化校
內各處室的連結,使受輔學生所屬生態系統當中的相關次系統間更加合作。茲整理校內個案
會議參與成員與其角色任務如表 4-8。
表 4-8 參與校內個案會議的成員與其角色任務
參與會議成員 角色任務
1. 擔任會議主席。
2. 正向建構個案會議目的,以受輔學生福祉為最大考量,將本會議定位為
目標和行動導向,鼓勵各處室人員共同合作,多使用正向及肯定的語
句,朝問題解決方法之討論,避免使與會人員產生罪惡感或被指責。
校長
3. 掌握會議重點:(1)聚焦問題;(2)問題解決方式及方向彙整;(3)
(或輔導主任)
資源分配與整合;(4)針對無法立即解決之問題,提供近程、中程與
遠程規畫,整合各種可能之協助方法。
4. 以一校之長的領導者角色,綜整輔導策略及問題解決方法,對內能激勵
相關處室同仁和輔導人員共同努力,對外能鼓勵並感動家長一同合作。
1. 會議前瞭解各方立場,協調與溝通會議目標。
輔導主任 2. 協助與督導主責輔導人員分析各項問題解決方案,研擬有效輔導策略。
(或個案管理者) 3. 建構校內跨處室合作模式,彙整校內外行政資源。
4. 分析各項解決問題方案。
1. 提出受輔學生在校行為觀察與學習、生活等狀況描述。
受輔學生的導師
2. 共同協商輔導策略與目標設定。
及任課教師
3. 協助執行輔導策略與問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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