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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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4-7 輔導人員與校內其他處室、人員的合作方式或策略(續)
合作對象 合作方式或策略 第四章
1. 有心理輔導需求的身心障礙學生,宜由特教教師負責其個案管理,提供個
別化特殊教育服務,整合相關輔導資源,並由輔導人員共同協助擬定適合
介入性輔導
特教組
的輔導策略,協同進行輔導介入。
(特教教師)
2. 輔導人員在進行介入性輔導時,如發現受輔學生疑似有特殊教育需求時,
可向特教教師進一步諮詢討論,並邀請特教教師協助辨識評估或安排鑑定。
教務處 針對成績優良或特殊境遇的受輔學生,輔導人員透過與校內負責承辦獎學金、
學務處 助學金或急難救助的單位合作,將可為受輔學生獲得更多經濟資源。
針對特殊需求的受輔學生,輔導人員可和總務處合作,調整相關的環境設施,
總務處 例如:設置特殊體型學生的座椅、跨性別學生的性別友善廁所或是懷孕學生
於產後所需之哺乳室等。
陸 校內個案會議
未涉及跨機構討論的校內個案會議,通常依據受輔學生的個別需求,可由輔導處(室)、
學務處或教務處依職責召開,目的在連結和支持受輔學生所處生態系統中之各個重要次系統,
共同研議有效的協助方式。
一、個案會議目的
(一)協助學生的生活或學習適應問題,解決阻礙其穩定就學之因素,並訂定個別化的輔導
目標及策略。
(二)邀請學者專家參與會議,提供對受輔學生困擾問題之觀察,並提供輔導策略建議。
(三)與受輔學生之家長進行雙向溝通,建立雙師和親師師之協同輔導模式。
(四)與導師及任課教師討論受輔學生在班級之學習與適應情形,促發合作共識。
二、個案會議流程
(一)主持人(校長或輔導主任)開場,說明會議目的。
(二)輔導人員報告受輔學生困擾概況與輔導介入情形。
(三)受輔學生之導師及任課教師提出學生在校之學習狀態或其他觀察說明。
(四)受輔學生之家長說明子女困擾議題,補充成長史或疾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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