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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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表 6-6  學生輔導資料與紀錄「專人專責管理」

                                                                                                                     第六章
                項目         資料類型               專人                              專責


                                                         1. 學生基本資料卡(A 卡)
                                                                                                                       個案管理、輔導資料建置與運用
                                                         (1)學生本人填寫或家長協助。
                                                         (2)於學期初進行,以紙本或線上填寫。

                                                         (3)開學後一個月內完成,並收回(紙本)、檢
                        學生綜合資料卡               導師              查(紙本或線上)彙整與歸檔備用。
                  1
                        (昔稱 AB 卡)         輔導處(室) 2. 學生輔導紀錄卡(B 卡)

                                                         (1)導師採紙本或線上填寫。
                                                         (2)輔導處(室)可提供導師填寫原則或範例。
                                                         (3)學期初提供,學期末收回、檢查、整理、歸
                                                              檔備用。


                         相關心理測驗                          由輔導人員進行心理測驗實施與結果解釋,測驗
                  2                       輔導處(室)
                             結果                          相關資料保存於輔導處(室)。

                                                         依各縣市政府教育政策或各校學生輔導流程設計
                        輔導服務申請表                          而不同;申請表可為學生、家長、導師、任課教
                  3                       輔導處(室)
                           或轉介單                          師填寫,轉介單常由輔導人員或個案管理者負責
                                                         填寫。


                                                         依照法定通報權責單位所提供之統一格式進行通
                  4       法定通報單             通報人員         報,教育人員負通報責任,由各校單一窗口或主

                                                         責人員通報。

                                                         1. 學期初由輔導處(室)提供相關人員紀錄表格;
                                                           學期末收回、核章並歸檔備查。
                  5        輔導紀錄           輔導處(室) 2. 輔導處(室)可提供輔導紀錄原則或範例。

                                                         3.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或其他相關助
                                                           人機構之協助人員,採用該機構格式。

                                                         會議紀錄宜由輔導處(室)人員擔任,紀錄原則
                         學生輔導相關                          以會議決議內容或相關人員分工方式為主,不宜
                  6                       輔導處(室)
                           會議紀錄                          透漏任何可辨識個案之資訊;會議後包含簽到表
                                                         或會議附件等統一由輔導處(室)收回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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