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5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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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參 在職進修
第八章
《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規範學校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至少 18 小時之在職進修課程,教育
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 107 年 1 月 11 日函示在職進修課程規定有三個範疇,規定如下:
輔導人員專業增能
一、每年度專業課程的實施必須含括「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
和「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等三個範疇(詳見表 8-2),各範疇之間可視主題設定加以合併,
合計為 18 小時。
二、職前訓練中的「課程」也可作為「在職訓練」的參考主題,但內容視需求及課程安排進階
或延伸。
三、以理論與實務的運用為主,著重於介入方法及案例討論,亦可設計為工作坊的形式來進行。
表 8-2 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輔人員在職進修 18 小時課程
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 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 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
範疇
(3-9 小時) (3-9 小時) (3-9 小時)
1. 學校諮商輔導倫理或社 1. 輔導諮商/社工專業學派 1. 專業團體督導或個案研
工倫理 之運用與案例分析 討(含實務分析報告與專
2. 學生輔導相關法規之運 2. 學校社會工作及實務運用 業對話)
用與探討 3. 學校輔導工作及實務運用 2. 輔導工作觀摩會或輔導
3. 多元文化諮商實務研討 4. 精神疾患及成癮問題(藥 傳承成果分享
4. 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法 物濫用、網路成癮等)個 3. 輔導工作成效評估與專
規探討與案例分析(含通 案評估與處遇 業省思
報及問題辨識) 5. 親師諮詢與家庭處遇評估 4. 學校輔導行政團隊運作
5. 校安通報、法定通報或 6. 重大議題:中輟(離)、 專業研討
課
危機事件的處理原則 拒(懼)學、兒少保護(含
程
6. 特殊/精神疾病個案的 目睹家暴、性侵害、性騷
內
轉介機制 擾、性剝削)、情感議題、
涵
適性(生涯)、自殺及自
傷個案、兒童與少年適應
不良、情緒困擾及偏差行
為評估、高風險家庭處遇
及特殊事件等輔導
7. 社會資源系統的整合、連
結與運用模式探討
8. 校園危機的三級處遇實務
訓練
(資料來源:107 年 1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04820A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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