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8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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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辦理形式

                      (1)團體督導


                             目前各縣市辦理專業督導時,多採用團體督導方式進行。聘請專家學者透過輔

                        導案例之討論、分享與回饋,增進團體成員的輔導知能與策略。建議每月至少進行
                        一次專業督導、人數在 8人以內為宜。惟各縣市經費與資源不一,須依現有資源規

                        劃之。

                      (2)同儕督導


                             由具證照或資深輔導人員以校內或校際策略聯盟合作為規畫方向,也可以教師

                        專業發展社群的形式組成,如讀書會、定期個案討論會議或講座等方式進行。

               (三)受督者的督導前準備


                    Bernard與 Goodyear(2009)在《督導實務工作》一書中提到受督者在接受督導前的準備,
               包括:對受輔學生主訴問題的瞭解、對諮商動力的理解、治療歷程中其他訊息的蒐集與描述、

               與主訴問題相關的文化議題或發展性議題的訊息蒐集、個案概念化、對個案的評估診斷、對

               個案的初始計畫、倫理議題的瞭解、個人省思以及疑問等。接受督導有個很重要的概念是,

               受督者並非直接把問題丟給督導,而是透過督導過程釐清並增進自我在專業上的敏感度與專
               業能力,因此,受督者的自我準備是重要的,唯有受督者自己在心態上有好的準備,才能使

               督導過程事半功倍,也才能將督導過程中的學習轉化為在學生輔導工作上之精進。


               (四)進行督導

                    每位督導各有其理論取向與風格,因此有許多不同

               的督導方式。受督者可以準備適當的討論資料,包

               括「提案報告」、「校內輔導會議個案資料表」、
               「晤談逐字稿」、「錄音/影」等。以下提供個

               案報告格式參考,各校可依據實際狀況與督導需

               求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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