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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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介入輔導策略
(一)通報與資源連結
1. 通報:由校內負責通報之窗口進行通報。由於本案雙方學生為 17歲,故須進行法定
通報與校安通報。因案情並不嚴重,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皆無追究意圖,故暫無
申請保護令的需求。
2. 本事件雖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惟涉及提供當事人性教育、情感教育及性
別平等教育之規畫時,應提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但無須調查。
3. 資源連結:本案件通報為兒少保案件,需學校與社政單位協力合作。另針對本案有憂
鬱症狀之學生,可提供就近精神醫療機構資訊,或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提供家長
和學生的精神醫療相關諮詢。
4. 輔導服務:學校主責輔導人員為本案處遇性輔導之個案管理員,協助連結社政(通報)
及醫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精神科)等單位。
輔導錦囊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需釐清受暴學生年齡、與相對人關係、是否同居、學生
受暴情形等,依相關法規進行通報。
★ 學生是否為年滿 18 歲以上學生?
如未滿 18 歲,要進行兒少保通報。
★ 學生是否與親密關係相對人同居?
如果有婚姻關係,要進行家庭暴力案件通報。
★ 學生是否有遭受猥褻或性交之傷害?
如果有,要進行性侵害事件通報。
★ 評估學生是否有緊急危險?
如果有,須訂定校園安全計畫並請家長共同協助。
上述相關狀態,都要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
(參考資料來源:教育部[2017]。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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