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心輔手冊-高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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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介入輔導策略

               (一)通報與資源連結


                      1. 通報:由校內負責通報之窗口進行通報。由於本案雙方學生為 17歲,故須進行法定

                        通報與校安通報。因案情並不嚴重,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皆無追究意圖,故暫無
                        申請保護令的需求。


                      2. 本事件雖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惟涉及提供當事人性教育、情感教育及性
                        別平等教育之規畫時,應提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但無須調查。


                      3. 資源連結:本案件通報為兒少保案件,需學校與社政單位協力合作。另針對本案有憂

                        鬱症狀之學生,可提供就近精神醫療機構資訊,或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以提供家長

                        和學生的精神醫療相關諮詢。

                      4. 輔導服務:學校主責輔導人員為本案處遇性輔導之個案管理員,協助連結社政(通報)

                        及醫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或精神科)等單位。





                                                       輔導錦囊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需釐清受暴學生年齡、與相對人關係、是否同居、學生

                     受暴情形等,依相關法規進行通報。

                         ★ 學生是否為年滿 18 歲以上學生?

                             如未滿 18 歲,要進行兒少保通報。


                         ★ 學生是否與親密關係相對人同居?
                              如果有婚姻關係,要進行家庭暴力案件通報。


                         ★ 學生是否有遭受猥褻或性交之傷害?

                             如果有,要進行性侵害事件通報。

                         ★ 評估學生是否有緊急危險?

                             如果有,須訂定校園安全計畫並請家長共同協助。

                         上述相關狀態,都要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


                         (參考資料來源:教育部[2017]。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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