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心輔手冊-大專版
P. 110

二、個別諮商流程


               (一)學生自行預約(參閱附錄 5-1)或由導師、其他單位填寫申請輔導服務單,由諮商輔導
                      中心(組)人員進行初次晤談了解個案狀況,評估其輔導需求(參閱附錄 5-2)。一般

                      而言,為了建立接案專業輔導人員與受輔學生之間的專業關係與界線,原則上個案管理
                      者為諮商輔導中心(組)負責系所的專業輔導人員擔任,而接案專業輔導人員則由個案

                      管理者安排中心其他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擔任。
               (二)依學生時間及個別輔導需求,安排專業輔導人員,並且與個案確定諮商時間及接案專業

                      輔導人員。
               (三)專業輔導人員說明晤談結構與討論填寫諮商同意書(參閱附錄 5-3)後,開始進行諮商。

                      如有特殊需求需錄音(影)者,則須和受輔學生說明討論錄音(影)之緣由及相關權益
                      事項,並簽署同意書(參閱附錄 5-4)。有關諮商過程中錄音(影)之考慮因素請參閱

                      第七章。
               (四)每次諮商結束,接案專業輔導人員於線上或紙本登錄個別諮商紀錄(參閱附錄 5-5),

                      以利於評估是否達成諮商目標或需調整諮商策略。若階段性諮商目標達成,可進行結案
                      評估。期間有通報或轉銜輔導需求者,接案專業輔導人員均應會同個案管理者依相關法

                      規進行,有關通報與轉銜方法詳述於第八章。
               (五)若無法有效協助受輔學生,則需評估轉案給其他專業輔導人員或轉介其他相關機構。接

                      案專業輔導人員評估若需要轉介醫療相關單位,可彙整訊息會同個案管理者,依醫療相
                      關單位規定完成轉介事宜,轉介完成後,個案管理者仍須持續追蹤受輔學生在校適應情

                      形,並與醫療相關單位保持聯繫。
               (六)若專業輔導人員評估需聯絡學生家長、導師、校安中心或其他行政單位等,開啟系統合

                      作之個案討論會,以利諮商策略之執行時,可以彙整資料會同個案管理者進行會議召開
                      之聯繫。

               (七)經評估可結案之學生進行結案工作,並將個別諮商資料以密件方式保存歸檔。
               (八)每學期建議各舉辦 3 至 4 次個案督導研討會,聘請校外專業督導,以了解個案服務情況,

                      解決專業輔導人員接案時的困難,並提升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能。























     101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