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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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別諮商流程
(一)學生自行預約(參閱附錄 5-1)或由導師、其他單位填寫申請輔導服務單,由諮商輔導
中心(組)人員進行初次晤談了解個案狀況,評估其輔導需求(參閱附錄 5-2)。一般
而言,為了建立接案專業輔導人員與受輔學生之間的專業關係與界線,原則上個案管理
者為諮商輔導中心(組)負責系所的專業輔導人員擔任,而接案專業輔導人員則由個案
管理者安排中心其他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擔任。
(二)依學生時間及個別輔導需求,安排專業輔導人員,並且與個案確定諮商時間及接案專業
輔導人員。
(三)專業輔導人員說明晤談結構與討論填寫諮商同意書(參閱附錄 5-3)後,開始進行諮商。
如有特殊需求需錄音(影)者,則須和受輔學生說明討論錄音(影)之緣由及相關權益
事項,並簽署同意書(參閱附錄 5-4)。有關諮商過程中錄音(影)之考慮因素請參閱
第七章。
(四)每次諮商結束,接案專業輔導人員於線上或紙本登錄個別諮商紀錄(參閱附錄 5-5),
以利於評估是否達成諮商目標或需調整諮商策略。若階段性諮商目標達成,可進行結案
評估。期間有通報或轉銜輔導需求者,接案專業輔導人員均應會同個案管理者依相關法
規進行,有關通報與轉銜方法詳述於第八章。
(五)若無法有效協助受輔學生,則需評估轉案給其他專業輔導人員或轉介其他相關機構。接
案專業輔導人員評估若需要轉介醫療相關單位,可彙整訊息會同個案管理者,依醫療相
關單位規定完成轉介事宜,轉介完成後,個案管理者仍須持續追蹤受輔學生在校適應情
形,並與醫療相關單位保持聯繫。
(六)若專業輔導人員評估需聯絡學生家長、導師、校安中心或其他行政單位等,開啟系統合
作之個案討論會,以利諮商策略之執行時,可以彙整資料會同個案管理者進行會議召開
之聯繫。
(七)經評估可結案之學生進行結案工作,並將個別諮商資料以密件方式保存歸檔。
(八)每學期建議各舉辦 3 至 4 次個案督導研討會,聘請校外專業督導,以了解個案服務情況,
解決專業輔導人員接案時的困難,並提升相關人員的專業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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