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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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隨著學生狀況改善穩定或支持系統功能發揮,個案管理者與學生回顧系統合作過程和助

                      益、克服的困難、當中的啟發,肯定學生的努力和進步,鼓勵學生未來自行運用支持系統。
               (八)個案管理者與接案專業輔導人員回顧系統合作過程互相給予肯定和檢討回饋,累積合作

                      信任感和溝通開放度,有助未來持續合作。

               二、專業輔導人員與資源教室老師合作

                    當身心障礙學生有心理輔導需求時,宜由資源教室老師負責特教學生之個案管理,提供個

               別化特殊教育服務,整合相關輔導資料,並請專業輔導人員擬定輔導策略協助輔導。
                    當專業輔導人員發現受輔學生疑似有特教需求時,可向資源教室老師進一步諮詢討論,以

               掌握適切的輔導目標和介入策略,亦可適時協助特殊生進行適當鑑定。


                參 校內院系或其他行政單位合作



                    大專校院介入性輔導的主責人員為專業輔導人員,校內其他教學、行政單位則是協同輔導

               人員,包含導師、任課教師、教務處、宿舍導師、校安人員、學務處各組相關人員、護理人員、
               境外生輔導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其他行政人員,以下臚列經常合作的單位和方式。



                                             表 5-5  與校內各單位合作策略表


                   對象                                         合作方式


                             系辦是一般學生最多接觸的校內單位,系所助教經常接觸前來洽公或工讀的
                               學生,對學生平常外觀與異常表現有最多觀察機會。當任課老師發現學生缺
                               課、缺考或未交報告等異常狀況又聯絡不到學生時,有時會優先通知助教(或
                               稱系務助理),請助教協助聯絡學生。
                  系辦或        當助教觀察或獲知學生異常時,會再知會系主任或導師,經由系主任、導師
                 院辦公室          或助教自己和學生談話,建立信任關係,視學生狀況和意願再協助學生至諮商
                               輔導中心(組)。當受輔學生因故出現到課或考試困難時,專業輔導人員與
                               學生討論因應課業要求的可行方式。若經評估有必要且學生有意願之情況下,
                               可透過個案管理者或學生自行向助教或導師說明學生狀況,並再詢問任課老
                               師,討論評量成績的替代方式。




                             學生辦理休學、退學、或校內轉系,流程會經過系辦、導師、教務處。這些
                               學生可能面臨學業困難或生涯發展與選擇的難題。系辦或教務處可協助這些
                  教務處
                               學生至諮商輔導中心(組),進行單次晤談評估,提供學生後續學業或生涯
                               的因應策略,或安排諮商,或協助學生至其他協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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