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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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4)行為:了解行為上的改變,如掉淚、自責、指責別人(怨天尤人)、坐立不安、拼
命做事、一直往外跑、不想講話(或拼命想找人講話)、離群索居(或特別想找人
陪)、借酒澆愁、抽菸、吃安眠藥、發呆等。 第六章
2. 評估受輔學生是否有自殺或自傷危險?(可參考本章節之自殺未遂之處遇與流程)
(1)評估危險性(自殺意念、自殺計畫、己有自殺行為)
處遇性輔導
(2)若有自殺之意念,了解自殺意念之想法、想法之頻率、對於自殺之衝動性與行動強度。
(3)若有自殺計畫,可評估計畫的詳細程度(如:自殺方式、工具、地點)、計畫的執
行性(如:已勘查地點、買好自殺工具、完成遺書等)。
(4)若已有自殺未遂之行為,了解行為之程度(割腕部位與深度、燒炭進行的方式等),
以評估下次自殺的方式與可能性。
(5)依程度協助就醫、通報與聯繫家人或親友。
(八)評估相對人(疑似加害人)有傷害或騷擾之危險性評估與安全計畫
在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後,受輔學生對於外在環境,以及對事件容易敏感、會
出現焦慮與恐懼,需建立外在之安全環境與建構心理支持網絡。外在安全環境之建立評估,可
進一步了解相對人(疑似加害人)對於受輔學生後續接觸、騷擾或受暴的可能性與程度;受輔
學生是否可以承受再度面對相對人(疑似加害人)或在同一個空間與環境(如:上同一堂課、
宿舍在同一區等)
1. 與受輔學生討論自我保護之需求,如:配戴哨子、防狼噴霧,以及再度遇到危險可求助
方式與人員。
2. 環境與人身安全:學校與住所環境、確認上下課安全性問題等。
3. 建構心理支持網絡:透過家人、朋友、系上、室友、教官等之關心、支持與陪伴,以減
緩不安全引發之心理、精神與情緒狀態。
(九)判斷是否適宜通知家長,並討論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相關事宜
1. 判斷是否適宜通知家長:家長對受輔學生之關心與支持程度將影響其之身心狀態與後續
通報程序之意願。同時透過受輔學生對於通知家長之情緒反應程度,了解其家庭互動關
係與內在擔憂等問題。
2. 若不適宜通知家長:盡可能與受輔學生討論後,通知家長之外的親人,如:親戚、兄弟
姐妹、親近好友(皆需超過法定代理人年紀)等,可以關心、支持與協助做重大抉擇;
也可進一步協助作為家長與受輔學生之溝通橋樑,一起面對問題。若非需進入通報程
序,或受輔學生也無意願時,可告知家人非此事件之其他事件,如:自傷事件、課業壓
力等議題,以共同關心其身心狀態。
親密關係暴力事件之安全計畫,可參考教育部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危
險評估重點及安全計畫整體思考指引說明(以大專校院為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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