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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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及性侵(性騷擾),
                                                 外界轉介 (教官、系所等
                                                 行政單位、學生、家長等)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轉                                                初次晤談或心理諮商晤
                     介家暴及性侵(性騷                                                 談時,獲知受輔學生有
                     擾)受輔學生                                                    家暴及性侵(性騷擾)
                                                   通知專業輔導人員處理


                      1. 瞭解家暴及性侵(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時間與內容                                   若受輔學生已有專業
                      2. 確認受輔學生身心狀態(是否有生命危險,評估再度                                  輔導人員個管,將由
                         自殺或自傷之危險性?)                                              該人員協助處遇




                                              1. 判斷是否適宜通知家長(如:家長              1. 確認受輔學生是否有自殺或自傷危
                 1. 瞭解事件細節(包含家暴/性               的支持程度與情緒反應,受輔學生                 險?
                   侵〔性騷擾〕事件發生時間、                對通知家長的情緒反應程度),並               2.  加害人是否有傷害或騷擾之危險
                   地點、方式。                       討論相關事宜。                         性?
                 2. 瞭解目前為止校方危機處理進             2. 若不適宜通知家長,則盡可能與受              3. 若有安全性之虞,需建立受輔學生
                   度:是否已就醫、驗傷、報警、               輔學生討論後,採用其他方式讓家                 安全性環境(如:調整住宿宿舍環
                   通報、聯繫家長或相關人員)。               人協助受輔學生,如:告知家長之                 境、確認上下課安全性問題等)。
                 3. 提供心理支持及陪伴。                  外的親人或告知家人非家暴/性侵               4. 建立支持性網絡(如:家人、朋有
                                                〔性騷擾〕的其他事件 )。                   友、系上、室友、教官等)。



                   校外系統通報:
                   1. 說明通報義務,討論相關問題(如:受輔學生對通報的疑慮、通報後的相關資訊等)。
                   2. 討論後,家暴與性侵事件應通知校安中心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配合通報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及本地
                     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3 專線,24 小時內,附表單 6-7、6-8、6-9)。
                   3. 家長或相關人員通報,以協助個案情緒穩定、就醫與照顧事宜。
                   4. 就醫驗傷及報警:視需要協同衛保組及教官等協助就醫、驗傷、報警。
                   校內系統通報:
                   1. 諮商輔導主任(組長):掌握危機與策略。
                   2. 校安中心人員:協助報警與就醫;確認上、下課安全性問題。
                   3. 系所主任或導師:協助課業與就學。
                   4. 宿舍輔導組 ( 員 ):調整住宿宿舍環境
                   5.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若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與受輔學生討論是否向校內性平會提出申訴,
                     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機制。



                       醫療與社政資源協助:精神醫療處遇;安排心理輔導與諮商;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建立支持性網絡:與相關單位 ( 人 ) 討論受輔學生之身心處遇;家人或親友協助



                                    1. 持續關懷與追蹤受輔學生之身心狀態與穩定性
                                    2. 視受輔學生狀況召開危機個案討論或校安會議



                                  身心狀態穩定後或性平案件已調查結束後,持續追蹤 6 個月



                                                      受輔學生結案


                                              圖 6-5 家暴及性侵處遇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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