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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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及性侵(性騷擾),
外界轉介 (教官、系所等
行政單位、學生、家長等)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轉 初次晤談或心理諮商晤
介家暴及性侵(性騷 談時,獲知受輔學生有
擾)受輔學生 家暴及性侵(性騷擾)
通知專業輔導人員處理
1. 瞭解家暴及性侵(性騷擾)事件發生之時間與內容 若受輔學生已有專業
2. 確認受輔學生身心狀態(是否有生命危險,評估再度 輔導人員個管,將由
自殺或自傷之危險性?) 該人員協助處遇
1. 判斷是否適宜通知家長(如:家長 1. 確認受輔學生是否有自殺或自傷危
1. 瞭解事件細節(包含家暴/性 的支持程度與情緒反應,受輔學生 險?
侵〔性騷擾〕事件發生時間、 對通知家長的情緒反應程度),並 2. 加害人是否有傷害或騷擾之危險
地點、方式。 討論相關事宜。 性?
2. 瞭解目前為止校方危機處理進 2. 若不適宜通知家長,則盡可能與受 3. 若有安全性之虞,需建立受輔學生
度:是否已就醫、驗傷、報警、 輔學生討論後,採用其他方式讓家 安全性環境(如:調整住宿宿舍環
通報、聯繫家長或相關人員)。 人協助受輔學生,如:告知家長之 境、確認上下課安全性問題等)。
3. 提供心理支持及陪伴。 外的親人或告知家人非家暴/性侵 4. 建立支持性網絡(如:家人、朋有
〔性騷擾〕的其他事件 )。 友、系上、室友、教官等)。
校外系統通報:
1. 說明通報義務,討論相關問題(如:受輔學生對通報的疑慮、通報後的相關資訊等)。
2. 討論後,家暴與性侵事件應通知校安中心啟動校園危機處理機制,配合通報教育主管行政機關及本地
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3 專線,24 小時內,附表單 6-7、6-8、6-9)。
3. 家長或相關人員通報,以協助個案情緒穩定、就醫與照顧事宜。
4. 就醫驗傷及報警:視需要協同衛保組及教官等協助就醫、驗傷、報警。
校內系統通報:
1. 諮商輔導主任(組長):掌握危機與策略。
2. 校安中心人員:協助報警與就醫;確認上、下課安全性問題。
3. 系所主任或導師:協助課業與就學。
4. 宿舍輔導組 ( 員 ):調整住宿宿舍環境
5.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若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與受輔學生討論是否向校內性平會提出申訴,
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機制。
醫療與社政資源協助:精神醫療處遇;安排心理輔導與諮商;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建立支持性網絡:與相關單位 ( 人 ) 討論受輔學生之身心處遇;家人或親友協助
1. 持續關懷與追蹤受輔學生之身心狀態與穩定性
2. 視受輔學生狀況召開危機個案討論或校安會議
身心狀態穩定後或性平案件已調查結束後,持續追蹤 6 個月
受輔學生結案
圖 6-5 家暴及性侵處遇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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