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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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為之正常功能,造成生活與就學不穩定;將尋求精神醫療協助受輔學生與家長了解事件衝擊後

               之症狀與影響,並遵循醫囑定時用藥與定期就醫,以穩定在非常時期之心理或情緒反應與症狀。
                                                                                                                     第六章
               (十三)安排心理輔導與諮商

                    當生命受到威脅與傷害時,易處在壓力與創傷的狀態(對外在世界感到不安全與難以信任;
               對內在自我感到無助、憤怒與恐懼等);透過心理輔導與諮商歷程陪伴受輔學生理解在此事件                                                               處遇性輔導

               所帶來之影響與衝擊(如創傷階段之反應與症狀、事件發生歷程等),探索與處遇個人因此事
               件引發之議題(如依附關係、人我界線等),以增進自我調適之能力。

               (十四)系所協調(環境壓力調整)

                    由於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易造成部分受輔學生處在創傷壓力狀態,出現注意
               力難以集中、記憶力逐漸退化、理解能力衰退,課業表現不佳等外顯行為與自我內在壓力。專

               業輔導人員可依受輔學生身心狀態與需求,參與或召開危機個案會議(包括家長、系主任、導
               師或助教、或住宿組),共同處理受輔學生在校之相關行政事務,如請假或休學、住宿安全措

               施、課業補救教學,並建立受輔學生之同儕支持與照護系統等。若適時調整外在環境壓力,將
               有助受輔學生減少在創傷歷程之身心負荷,以平衡過渡時期之壓力。


               (十五)身心關懷與追蹤
                    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受輔學生情緒易受周遭環境、創傷壓力事件、法律申訴
               過程或是個人內在狀態所影響,除每週接受心理輔導與諮商外,專業輔導人員亦可提供定期身

               心關懷與追蹤,協助受輔學生之個人面對內在(心理與情緒狀態、就醫與服藥情形)及外在環

               境(家庭、課業、人際關係、法律申訴過程)之穩定,以減少創傷事件所帶來之再次衝擊。
                    1. 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初期」每週 1-2 次(個案管理期間為 3-6 個月)。
                    2. 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中、後期」,每個月 1-2 次(個案管理期間為 6-12

                      個月)。

               (十六)受輔學生結案事宜

                    關於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受輔學生結案事宜,請參考前面關於自殺或自傷受
               輔學生之結案處理原則。

               (十七)注意事項

                    關於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之受輔學生處遇輔導注意事項原則,與自殺未遂受輔

               學生之處遇輔導注意事項類同。

               (十八)參考教育部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之流程圖(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實務處理手冊)
                    1. 圖 6-5 家暴及性侵處遇流程圖

                    2. 圖 6-6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網絡」處理流程
                    3. 圖 6-7 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學校」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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