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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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粉絲團的方式增加活動的觸及率,透過學生們按讚或分享推廣相關活動或心衛理念,

                      報名方式也從過去的紙本到現在掃描 QR code 即可登入活動,間接提高學生的參與度,網
                      路也可結合多媒體技術的信息,例如:拍攝微電影以宣傳諮商輔導中心(組),製作動畫

                      來宣導親密關係暴力防治等,不僅為觀者帶來感官刺激,也提供彼此有互動對話的機會。

               (二)缺點

                    1. 保密性
                      資訊化帶來的衝擊與挑戰其中最大的部分就是保密性,包含目前許多學校的新生普測線

                      上化、心理測驗的線上施測、以線上的方式施測後的輔導資料是否有專人或專責單位管
                      理,以及個別晤談或個案管理的紀錄與資料是否有設定閱覽層級,輔導資料的保密與倫

                      理議題,資訊安全系統的定期更新等都必須有所規範。
                    2. 真實性

                      網路為我們帶來的多元化,也為人與人之間堆砌了一道牆,由於在網路世界能以匿名或
                      化名的方式表達自己,但這也可能帶來影響與衝擊,例如常看到各校的諮商輔導中心

                      (組)紛紛成立粉絲團,拉近與學生之間的距離,但臉書上的帳號、名稱有時是匿名或
                      化名,學生的發言是否應負責、管理權應由誰來職掌等都是可能面對的困難。

                    3. 危機處理延宕性
                      資訊化帶來隱密性與便利性,卻也帶來延宕的可能,倘若今天一危機個案透過線上預約

                      系統或其他網路管道求助,可能因為線上程序或資料真實性等,而錯過處理的時間,不
                      幸造成悲劇,類此情況也是應思考的。








                        第二節  《學生輔導法》開創學生輔導工作的新紀元



                    臺灣學校輔導工作模式與制度的建立,早期取經於西方,自思想的引進、推廣、檢討修

               正、建立共識、立法到真正實行,歷經了相當漫長的發展與過程。103 年 10 月 28 日於立法院
               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並於 11 月 12 日經總統以華總一義字第 10300168991 號令公布施

               行,成為各級學校輔導工作之重要法源依據。另於 104 年 10 月 15 日教育部臺教學(三)字
               第 1040135032B 號發布《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針對《學生輔導法》施行之內涵細項加以

               說明補充。
                    《學生輔導法》使輔導人力、員額與聘用機制能夠法制化,落實學校三級輔導工作,《學

               生輔導法》的制訂,是我國學校輔導工作專業化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亞洲地區制定學校輔導體
               制專法之首創,亦為臺灣學校輔導工作開啟新紀元(教育部,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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