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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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壹 《學生輔導法》的立法緣由與歷程


                                                                                                                     第一章
               一、立法緣由

                    在這多元自由的時代,社會快速變遷,莘莘學子們相對也面臨更多重的壓力,除了課業、
                                                                                                                       緒論
               家庭、社會壓力,身心壓力也趨向複雜化,校園輔導需求也因此大增,回顧教育部過往的推動
               措施,從輔導工作六年計畫、認輔制度、教訓輔三合一及友善校園計畫等,強化學校輔導專業,

               長期以來,各級學校所實施的學生輔導工作在專責單位、人力編制、專業背景和經費編列各方
               面,都未有明確完善的法源依據,也使得輔導工作的推展與落實有限,加上社會對學校輔導工

               作的了解各有歧見,其在校園中被重視的程度不一,眼見心理師、社工師透過立法建立專業認
               證與人員定位,輔導學界與實務界也發起了推動《學生輔導法》立法倡議,期待透過立法,能

               提升社會觀念對學生輔導工作的支持,並且讓各級學校的輔導工作制度得以有一定標準,提升
               輔導人員專業角色定位與建立專業認同。

                    《學生輔導法》的立法有其發展脈絡及推動的軌跡,牽動著學校輔導工作專業的轉型與提
               升,實施過程中也可能對整體學校輔導工作的環境產生影響,總言之,透過政府、學校、家庭

               共同建構促進身心健康與發展的防護網絡,以專業團隊合作方式,促進學生心理發展、自我統
               整、學業學習、生涯發展及社會適應之核心目標。


               二、立法歷程

                    《學生輔導法》的立法歷程篳路藍縷,歷經十多年的討論與凝聚共識。自 93 年起教育部

               訓委會陸續舉辦各區多場有關學生輔導工作立法或修法的諮詢會議,並於 94 年由「學生輔導
               諮詢小組」(原「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規劃委員會」改組而成)初步著手草擬《學生輔導法》

               之評估與規劃,終於在 95 年由教育部長做成立法的決議,展開「研擬學生輔導法草案」之重
               大工程(教育部,2014)。立法過程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劉仲成,2016)(如圖 1-2)︰

                                                                             法案研修與審議階段
                                                   委託研究階段
                        凝聚共識階段                                                1. 法規研修階段 ︰民國
                                                   1. 民國 95 年委託中國輔              100 年至 102 年,召開
                                                     導學會開始架構學生輔                 相關法案研修會議,並
                        1. 民國 80 年輔導工作六
                                                     導法草案之內涵                    函報草案至行政院審議
                          年計畫,是最早統整輔
                                                   2. 民國 99 年配合機關組            2. 法規審議階段︰行政院
                          導法規相關討論的開始
                                                     織員額規定及新修訂之                 審議通過後,於民國
                        2. 民國 84 年至 93 年陸續                                      103 年函報立法院並於
                                                     法律,委託國立宜蘭高
                          推動各項輔導計畫,並                                            10 月 28 日三讀通過,
                                                     中進行第二次研究
                          舉辦多場相關立法諮詢
                                                                                11 月 12 日總統制定公
                          會議
                                                                                布
                        3. 民國 93 年至 95 年朝向
                          單獨立法前進
                                          圖 1-2 學生輔導法立程過程階段示意圖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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