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5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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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學生輔導法對三級輔導工作的規範及要求
第十章
輔導專業須彈性因應並解決社會重大問題
專業
高等教育面臨學生多元與績效責任之挑戰 增能 輔導工作效能提升
專業輔導人員自我專業知能強化之需求
圖 10-1 專業輔導人員專業增能之重要性
貳 專業輔導人員必備職能
專業輔導人員在獲取相關證照前,雖然已接受諮商輔導、社會工作或臨床心理學的專業訓
練,但大專校院輔導工作的工作性質與社區機構或個人開業諮商所的工作性質不同,通過專業
證照考試並不等同於具備能有效執行大專校院之心理諮商輔導工作。因此,本文所述專業輔導
人員所需具備的能力,係以進入大專校院輔導工作實務現場所需的能力為主。《學生輔導法》
以下分別針對將專業輔導人員在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以及多元服務能力等向
度所需之能力進行說明。
一、發展性輔導能力
依《學生輔導法》之規定,學校須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訂定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
適應及適性發展之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等相關措施。專業輔導
人員協助發展性輔導工作之執行,工作任務上能聰明並進行跨單位之關係經營與合作、行政溝
通協調、方案設計與執行、方案成效評估,並需要有適時尋求外部資源及輔導工作倡導之能力,
方能以全校做輔導的思維,進行系統合作,讓全校夥伴樂意共同推動發展性輔導工作。
二、介入性輔導能力
能針對適應欠佳、重複發生之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需求訂
定輔導方案或計畫,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
案管理及輔導。因此需要個別諮商/諮詢、個案評估、個案管理與轉介、團體諮商、高關懷學
生輔導、系統合作等能力。
三、處遇性輔導能力
能針對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其特殊需求,結合心理治
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因此需要危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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