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心輔手冊-大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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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 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
第五節 懷孕學生輔導處遇實務案例
第十一章
壹 案例緣起 / 背景
小萍的母親打電話到學校,告知導師小萍疑似懷孕,請導師協助勸說小萍墮胎。導師與小
校園實務輔導案例
萍晤談後,小萍否認懷孕,導師回覆其母親;小萍的母親改通知學校的教官/校安人員,期望
學校處理小萍懷孕的狀況。此時,導師從同學間得知,小萍因為擔心母親逼她墮胎,所以否認
懷孕。導師與教官/校安人員將小萍轉介至諮商輔導中心(組),並告知小萍,教育部訂有《學
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校方須依此要點協助她繼續學業。經專業輔導人員與小
萍晤談後,得知小萍 19 歲,尚未成年,其男友 26 歲,有正當職業,有意願與小萍登記結婚。
小萍認為預產期在隔年的 6 月底,開學 9 月就可以繼續就學。但是,小萍的母親不希望小萍太
年輕就進入婚姻,希望小萍大學畢業後再決定婚事。男方的家長則支持雙方結婚,計畫小萍生
產後,孩子滿月時,再補辦婚禮。小萍的母親十分堅持,小萍如果不墮胎,就不准她回家,並
中斷經濟支持。於是,小萍遷居到男友家中,邊讀書,邊打工。
貳 評估/分析/診斷
一、事件處理:學生的懷孕與學習安排具有時效性,列為優先討論與協助事項。
二、近程壓力:受輔學生的原生家庭對於其懷孕及結婚不支持,但學生對於感情和婚姻之安排又十
分堅持,由此評估該生的生活壓力較大,可透過個案管理員或專業輔導人員提供支持或資源。
三、長期壓力:由於原生家庭可能不提供財務支援,男友收入不豐,所以評估會有較大的經濟
壓力。因此協助學生評估家庭預算和經濟來源,與學生共同思考與討論婚姻與生育對其學
習、經濟和生涯規劃的影響。
參 輔導計畫
一、召開個案會議
學校成立工作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為專責單位,依各校權責
分工並設立單一窗口。邀請學務長、教務處、總務處、學系主任、系教官/校安人員、衛生保
健組護理師、導師、諮商輔導主任(組長)、個案管理者、體育組等共同討論後續輔導工作與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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