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106年度-食品中毒發生與防治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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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3. 罐頭食品如有膨罐情形或是開罐後
發覺有異味,切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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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低酸性罐頭食品 之殺菌設備,應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辦理,且
應由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認定具
有對低酸性罐頭食品加熱殺菌專門
知識之機構測定,以達商業滅菌之
目的。
5. 自製罐頭、醃肉、醬菜等,須配合降低 pH 值、提高鹽度、降低水活
性、降低溫度等方法,並於食用前充分加熱。
6. 購買真空包裝食品,應注意標示及貯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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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空包裝即食食品 :標明「須冷藏」者,須於 7℃以下貯存及販賣;
標明「須冷凍」者,須於 -18℃以下貯存及販賣。選購應依照標示貯
存並儘速食用。
(2) 非即食食品者 ( 生鮮農畜禽水產品除外 ):應標明「非供即食,應充
分加熱」之字樣。
7. 選購經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查驗登記許可並予以公告之真空包裝
黃豆即食食品。
1 【商業滅菌】
指其殺菌程度應使殺菌處理後之罐頭食品或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於正常商業貯運及
無冷藏條件下,不得有微生物繁殖,且無有害活性微生物及其孢子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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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酸性罐頭食品】
指其內容物之平衡酸鹼值(pH值)大於4.6,且水活性大於0.85,並包裝於密封容器,
於包裝前或包裝後施行商業滅菌處理保存者。
3 【真空包裝即食食品】
指脫氣密封於密閉容器內,拆封後無須經任何烹調步驟,即可食用之產品。
※106 年度無肉毒桿菌毒素食品中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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