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0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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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
第十條 理賠範圍及方式
傷害責任之理賠範圍及方式:
一、 急救或護送費用:緊急救治或護送傷亡者,所必需之實際費用。
二、 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療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
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
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
三、 交通費用:以受傷者在治療期間來往醫療院所必需之實際交通費
用為限。
四、 看護費用:以傷情嚴重確實必要者為限,但僱用特別護士時,須
有主治醫師認為必要之書面證明。
五、 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由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
醫師在診斷書上填寫該治療期間需否住院,住院日數以及療養方
法與期間並作詳確之估計。
六、 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參照被害者之工作收入、受扶養之遺屬
人數、生活程度及當地習慣等給付合理金額。
七、 自療費用:得視受傷情形及病癒程度,並參照已支用之醫藥費及
醫師診斷書所記載應繼續治療期間,給予必需之自療費用。
八、 其他傷害或死亡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
財損責任之理賠範圍及方式:
一、 運費:搬運第三人財物損壞所必需之實際費用。
二、 修復費用:修復第三人受損財物所需費用。但以該第三人受損財
物之實際價值為限。
三、 補償費用:第三人之寵物、衣服、家畜、紀念品等因遭受損害,
無法修理或回復原狀得按實際損失協議理賠之。
四、 其他財損賠償:以第三人依法可請求賠償者為限。
第十一條 理賠申請
被保險人遇有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損害賠償請求權人依本保
險條款第七條行使直接請求權向本公司提出理賠申請時,應視情況依本
公司要求分別檢具下列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