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其他重要相關法規、行政釋令( 函) 及自律規範 1387 第四十八條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處分或決定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 本法修正施行前,尚未終結之訴願事件,依訴願法規定終結之。 第四十九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五十條 本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之第十條及第十一條條文 自公布三十日後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