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4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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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


               公司就本商品區隔資產與公司其他區隔資產或一般帳戶資產進行移出
               與移入之交易,除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核准外,僅限於預估在
               最近一個月內區隔資產出現現金部位不足之情形,且本商品區隔資產
               移出時應以合理市場價值作為交易基礎,移入時並以現金為限。
               區隔資產因全數採公允價值衡量者,得報送區隔資產帳戶管理強化措
               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辦理。
          六、 銷售後定期控管措施
               公司應由風控長或相當職務之人,每月定期追蹤宣告利率與區隔資產
               投資報酬率之偏離程度;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會議,
               就該偏離程度提出因應措施;簽證精算人員應於每年年底就各區隔資
               產之資產負債配合情況提出說明及改善計畫,並記載於精算簽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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