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6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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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釋令



        「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8條

                        (
          規定釋疑  96.10.2 )

            中華民國 96.10.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保局三字第 09602129990號函

          主旨: 所詢「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八條規定有關傷害保
                險之保險金額上限乙案,所指保險金額係指基本保額,請 查照。
          說明: 復 貴公司 96年 9月 12日保誠總字第 9609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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