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8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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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條款


               二、 殘廢給付
                   ( 一 )  理賠申請書 ( 表格由本公司提供 ) 。
                   ( 二 )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 三 )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四 )  依本保險給付標準得開具殘廢等級層級之醫院或醫師所開
                        立之診斷書及視需要之X光片與病歷相關資料。在離島地區
                        無前述層級醫院者,得檢具合格醫師開具之甲種診斷書。
                   ( 五 )  同意複檢聲明書。
                   本公司對於殘廢等級有疑義時,得要求受害人提供甲種診斷書或
                   至經衛生署公告並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院,予
                   以檢驗查證,所生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三、 死亡給付
                   ( 一 )  理賠申請書 ( 表格由本公司提供 ) 。
                   ( 二 )  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 三 )  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四 )  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
                        病歷相關資料。
                   ( 五 )  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請求權人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或外國人者:請求權人為大
                   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或外國人時,除前述文件外,並應檢具下
                   列相關認證文件正本或加蓋證機構印鑑之副本:
                   ( 一 )  大陸地區人民:
                        1. 各請求權人與受害人之親屬關係證明。( 大陸配偶如有台
                          灣地區全戶戶籍謄本則免 )
                        2. 委託書 ( 若無委託則免 ) 上述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須經
                          當地涉台公證處公證後,再依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應
                          行注意事項,向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完成驗證。
                   ( 二 )  港澳居民或外國人士:
                        1. 各請求權人與受害人之親屬關係證明。
                        2. 委託書 ( 若無委託則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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