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9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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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各項商品審查相關法令、示範條款及行政釋令( 函) 811
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
1. 中華民國 84.2.28財政部台財保第 84148818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23點
2. 中華民國 99.3.1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品字第 09902522170
號函修正全文 23點
3. 中華民國 101.3.12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 10102543090
號函同意備查修正第 22點條文
一、 業務員登錄證」?
「
業務員登錄證係業務員所屬之保險公司依財政部公佈之「保險業務員
管理規則」核發,為具有招攬保險之資格證件,業務員招攬保險時,
應出示登錄證,並詳細告知授權範圍。
二、 什麼是要保書?
要保書是指要保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時所填寫的書面文件。主要內
容包括: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地址、電話、
身分證字號;受益人姓名;要保事項;要保人、被保險人告知及聲明
事項、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簽章等。
三、 誰來填寫要保書?
要保書應由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本人就有關內容親自填寫並簽章,未經
契約當事人同意或授權,保險經紀人、代理人及業務員均不得代填寫
或簽章。若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需經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並於要保書上簽章。
四、 什麼是「要保人」?
要保人是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
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其權利及義務為:
( 一 ) 權利:
1. 指定各類保險金之受益人。
2. 申請契約變更。
3. 申請保單貸款。
4. 終止契約。
( 二 ) 義務:
1. 繳納保險費。
2. 被保險人職業或職務變更及保險事故發生之通知。
3. 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