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4 - 保險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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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
( 二 ) 該商品之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規定之證
明文件。
( 三 ) 該商品之發行機構依我國法令規定編製提供予一般客戶之產品說
明書及客戶須知,以及保險業編製之風險告知書。
( 四 )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增或變更其連結國外金融機構於我國境內募集發
行,且於國內證券市場上櫃買賣之外幣計價一般金融債券或普通公司
債者,應另以光碟檢附下列文件,且應以pdf檔案格式存放:
( 一 ) 中央銀行同意該債券於國內公開募集發行之同意函、櫃買中心同
意該債券為櫃檯買賣之同意函,及該債券向本會申報生效之相關
證明文件。
( 二 ) 該債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規定之證明
文件。
( 三 ) 該債券發行機構依我國法令規定編製提供予一般客戶之公開說明
書,以及保險業編製之風險告知書。
( 四 ) 該債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境外結構型商品
管理規則第六條所定之分公司或子公司之證明文件。
( 五 )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增或變更其連結國內金融機構發行之一般金融債券
或普通公司債者,應另以光碟檢附下列文件,且應以pdf檔案格式存放:
( 一 ) 本會核准該債券於國內公開募集發行之核准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屬外幣計價者,應另檢附櫃買中心同意該債券為櫃檯買賣及交易
之同意函。
( 二 ) 該債券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符合規定之證明
文件。
( 三 ) 該債券發行機構依我國法令規定編製提供予一般客戶之公開說明
書、簡式公開說明書,以及保險業編製之風險告知書。
( 四 )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
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增或變更其連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境外
基金或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應另以光碟檢附且應以pdf檔案格式存
放該等基金符合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
定之相關證明文件。